document.writeln("一、办理机构



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;各区县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部门。



二、联系方式



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: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904室(电话:023—63711020)。



各区县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部门(链接各区县广告监管部门通讯录)。



三、办理时限



自受理变更申请材料齐备之日起,1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。



四、变更登记受理部门



核发《广告经营许可证》的县级以上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部门。



五、申请变更的条件



领取《广告经营许可证》的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范围、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、经营场所发生变化,广告经营单位应当自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变更《广告经营许可证》。



六、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供的材料



1.《广告经营变更登记申请表》(网上文书可以下载);



2.原《广告经营许可证》正本、副本;



3.与变更广告经营范围、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、经营场所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。



七、收费标准



不收费。

八、办理依据:



(一) 《广告管理条例》(1987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);



(二) 《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6号公布)。")//